集团公告
  • 集团新闻
  • 集团公告
  • 2022/05/27
    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南沙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
     

    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南沙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

   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引导基金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作用,规范引导基金外部评审专家管理工作,发挥外部评审专家在引导基金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作用,提高引导基金对外投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,现按照《广州南沙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细则》,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征集专家范围

    根据引导基金投资方式和投资方向,拟征集专家具体专业方向如下:
          (一)金融财务类:1.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管理;2.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及管理,包含:银行、证券、保险、信托、金融租赁、担保等领域;3.金融企业财务管理;4.投融资财务分析及测算;5.金融企业及私募基金投资财务尽调等。

    (二)法律类:1.金融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;2.金融企业风险控制;3.金融企业及私募基金投资法律尽调;4.私募基金及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等。

    (三)行业类:1.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;2.高端装备制造产业;3.新材料产业;4.生物产业;5.新能源汽车产业;6.新能源产业;7.节能环保产业;8.数字创意产业;9.相关服务业;10.航空航天产业;11.海洋经济产业;12.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。

    二、征集条件及要求

    (一)基本条件

    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;

    2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作风严谨、客观公正;

    3.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,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,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;

    4.身体健康,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、评估、咨询等工作;

    5.无学术道德问题,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
    (二)专业条件

    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:

    1.在上述所列行业及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,具有本科(含本科)以上文化程度,熟悉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及市场相关情况,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;

    2.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(职称)或执业资格证;

    3.在中基协登记的创业投资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中、高级管理人员;

    4.与引导基金重点投资方向和行业相关的上市公司、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、大学科技园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;

    5.相关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事业单位、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的中、高层管理人员及在上述机构工作5年(含)以上,具有丰富科研工作经验的研究员、工程师等;

    6.具备丰富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。

    三、专家的权利和义务
    (一)专家的权利

    1.对参与评审或咨询项目相关情况的知情权。

    2.有权拒绝参加自己不熟悉专业技术领域的评审活 动。

    3.参与评审或咨询活动时,以个人身份独立提出意 见和建议,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。

    4.对专家库管理部门相关事宜的处理提出申诉。

    5.评审活动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劳动报酬。

    6.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。

    7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
    (二)专家的义务

    1.按照客观、公正、独立的原则,参与履职活动,提出专业意见。

    2.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,严禁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

    3.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,应当及时更新信息。

    四、征集方式

    征集专家可通过个人自荐、他人推荐方式入库。申请入库专家需向产投基金公司提供《南沙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评审专家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)一份,并提供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身份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(职称)、工作证明、任职单位知情同意书各一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,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   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可提交申请,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531日。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官网进行公示,纳入区引导基金专家库,并发放专家聘任书,聘期3年。
        五、联系方式
        受理单位:广州南沙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        联系人:吴女士     手机:(020)84529543   

    邮箱:ydjjzjk@163.com
    特此通知。